大学是知识创造、应用与传递的机构,是建设和发展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主体之一。从现实来看,我国大学的自主创新能力还比较薄弱,综合水平不高,这势必制约大学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作用的发挥。从历史来看,大学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不能一蹴而就,既需要外部制度的推动,更需要改革基层组织制度去催化创新主体的自主和自觉。我国大学现行的以知识传递为主导的基层组织制度,在某种程度上不利于知识的创造和可持续产出。有鉴于此,突破长期制约、影响大学自主创新能力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以知识创造为主导创设大学内部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成为大学改革的时代课题和重要使命。
一、问题的提出:历史与现实的维度
(一)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制度变革是现代大学组织演变的历史要求
现代意义的大学诞生于中世纪,当时的教师行会与学生行会是大学的基层管理制度。19世纪初,洪堡创建柏林大学,大学基层实行讲座制组织制度,这种组织制度以强制性研究任务为中心,把研究和教学统一在教授身上,强化了教授的统治地位和对大学管理方面的重要影响。这种学术管理制度,解放了大学基层组织的学术生产力,使德国成为世界高等教育中心。德国大学的成功,引起了世界各国大学的关注。英国、法国的大学纷纷效仿,推行讲座制,强调科学研究。从推动学科发展的层面讲,讲座制使学科愈分愈细,有利于学科的深化发展。但由于讲座制规模过小,不利于学科之间相互交叉和渗透。美国没有照搬德国讲座制模式,而是将系科制和讲座制两种组织制度融合在一起,创立了一种灵活而宽松的教学科研体制――学系制。
与讲座制相比,学系制淡化了讲座教授的个人权威,注重教授集体对学术事务的管理。在美国,学系是大学最基层的行政和教学单位。教授享有相当的独立权,可以向行政人员提出建议,行政人员根据教授的意见来处理学术事务,学系制体现了集体治学和教师自主性的理念,能够充分发挥教学科研活力,发挥大学的功能。
然而,学系制的不足之处也是不容忽视的,它以牺牲一般性、广度、交叉和多学科合作研究为代价。学系制阻碍了大学效益的提高,不能满足社会和经济变化的需求。因此,一些大学已尝试建立新的体制来弥补这种不足。德国大学变革的方向就是在大学创设学系制, 并将原有研究所这类基层组织合并形成学系,使新的学系具有教学、研究与服务的职能。英国高等学校推行学群制,将教学、研究以及社会服务的职能集中在基层学术组织的学群上。法国则将拓宽基层学术组织的职能作为大学结构改革的方向。
西方大学基层组织演变的进程表明,一方面,大学的基层组织成长与组织创新之间有一种本质的联系,两者相互依赖,互为因果,每一次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变革,都在不同程度上激活了基层学术组织的活力。大学基层组织同与之相适应所建立起来的管理制度之间表现为一种互动关系。另一方面,西方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分权,权力下放,管理重心下移是改革的一大趋势,它们把管理权和学科发展的决策自主权赋予知识活动的最基本的细胞――基层学术组织及其负责人,以充分激发基层学术组织的活力,让其学术主体充分、自由地活跃在学术研究的最前沿,从而提升基层学术组织的自主创新能力。
此外,西方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在其变革和发展过程中都深深印上本国政治经济制度的痕迹,具有本国特色,呈多元化格局。但是在这种多元化格局背后,大学基层管理制度演变也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大学组织的职能不是分散在不同的组织机构上,而是集成在大学的基层学术组织上。
(二)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变革是建设高水平大学的现实需要
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是大学组织结构中直接承担知识传递、知识发现和创造以及知识服务职能的最底层的组织。我国高等学校在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受苏联高等学校办学模式的影响,基本上实行的是校――系――教研室的组织制度。这是一种以知识传递为主导的大学基层组织制度,虽然几经变革,这种三级组织制度仍在部分大学沿用。对于多数大学而言则在基层实行双轨制,或者沿用以往的教研室制,或者采用引进或整合学系教师,组建研究所制度。这两种组织制度在大学中共同承载大学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职能,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了不少局限性,难以适应当前我国建设高水平大学及研究型大学的目标。
就教研室制的基层组织制度而言,其主要职能是围绕本科生教育开展教学及教学研究活动,这种组织形式在完成本科生教育任务的诸多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一批基础较好、教育质量较高的大学功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逐步形成了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为一体的功能格局。办学功能的变化不仅促进了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迅速提升,而且也加快了这些学校向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的转型。在这种情况下,以课程为基础、以教学为主要功能设置的教研室难以承担包括本科专业建设、硕士学位点、博士学位点以及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点的建设任务,同样倚重教学研究的教研室也难以适应科学研究的要求。具有科层制特点的教研室很少考虑社会的实际需求,加之受僵化的管理体制的制约,形成了封闭的组织特点,导致学校不关注社会、学校与社会隔离的状况,在这种情形下,大学难以履行服务社会的职能。原有的以教学研究为主要职能的教研室制,从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以及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等层面来看,显然已不能适应现代大学的办学要求。
就研究所制而言,其职能在于集中部分科技开发能力强的研究人员,对内从事本专业前沿科学技术的研究,对外独立承接科研项目,实现科研成果与教学成果的相互转换和资源共享。但是,研究所是直接面向课题的一种组织管理形式,这种形式原则上不直接承担教学任务,而只承担科研任务,这样就把研究从教学中剥离出来,使科研游离于教学之外,不利于大学本科教学工作的开展。教师由于过于注重科研活动,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科研和社会服务中去,人才培养被淡化。同时,这种组织制度是直接参与科研开发,偏重于研究的当前利益和短期效应,与大学的自由探索精神相悖。更为重要的是,研究所制的局限性还在于“知识生产实用化”。由于市场因素的渗入,社会需求的高涨以及大学绩效管理的盛行,大学的知识生产出现了实用化倾向,其负面影响可能会导致知识生产创新能力低下,带来学术的肤浅化与泡沫化。
由此可见,现行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制度无论是教研室制还是研究所制,在大学的现实运行中,其功能要么弱化,要么缺位,不能完整地承载现代大学的使命和任务以及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的三大职能,不能适应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的办学要求。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制度的变革和创新,是现实的迫切需要。
二、学科制: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制度创新
学科是大学组织的核心细胞,是大学的基层学术组织。学科有两层含义,一是作为知识分类的体系;二是作为知识劳动的组织。学科组织实质上是以知识的生产、传播和应用为目标,以学者为主体,以知识信息和各类学术资源为支撑,按照学问的具体分类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及社会服务的学术组织。学科组织并非一开始就存在,在它成为组织之前,是通过寻求对其共同面对的、具有同样级别和性质问题的解决而彼此非正式地联结在一起的专业人士所组成的实践社群。当这种实践社群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学科的组成要素初步成型,学术水平已经积累到一定水平,学科功能上初步具有教学、研究、社会服务等三个方面,学科临界规模形成,也标志着学科组织正式形成。当学科组织正式形成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便能团结协作,主动迎接挑战和积极参与,学科组织能够持续地吸引优秀的青年加入,并在共同目标下,学科组织成员之间进行自由探索,在开展学术研究的基础上支持知识创新。
学科制作为一种基于学科组织而建构起来的学术组织结构、学术运行机制,是大学最基本的学术组织制度。在学科制组织制度下,学科、任务与平台三个要素构成学科制的框架。教师人人进学科,归属学科管理,学科是教师的家;教师根据研究任务汇聚在不同的平台,成为知识产出的团队,任务是学科制运行的核心要素;不同的平台为研究任务提供了支撑环境。当学科组织形成之后,为了推进组织的有效运行,实施相应的管理成为必然,实施管理就需要建立学科制的现代大学管理制度。
(一)学科制是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制度的创新
1.学科制能充分体现并保障大学的组织特性
2.学科制能够使大学权力结构有机地统一起来,有效提高知识的产出能力
3.学科制有利于将教学、研究、社会服务集中在学科组织的载体上,提高学术资源使用效率
4.学科制有利于实现知识共享互动,推动知识主体自我成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二)学科制的构建
1.整合原有的基层学术组织,实现学科组织化与建制化
整合后的大学组织构架为:基层是学科,中层是学院,顶层是学校,形成了学校――学院――学科二级机构三级管理的模式。学科建设和发展的主要任务由学科带头人和其所带领的学科团队完成。学院按若干相关的一级学科或学科群组建,学院的管理职能主要是负责学科带头人的聘任与考核,抓好专业与教学质量建设。学校降低管理重心,从过多的过程管理中解脱出来,重视学术权力在办学过程中的参与。学校依据社会发展的要求,提供社会需求信息,做好宏观的政策研究和导向,制定各学院的工作目标并实施考核,为各学院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公共管理以及必要的技术和生活后勤服务。这样,就能够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学院的行政管理的积极性,焕发基层的办学活力。
2.完善学科组织的职能
学科的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承担由学院安排的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科学研究任务;承担学科研究生招生、培养和日常管理的相关工作;组织并承担学位点申报、各类重点学科、实验室、基地等学科建设工作;组织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组建竞争、合作的研究群体或创新团队;组织学术交流活动;接受并完成各级各类检查和评估;从利用知识与创新知识的角度对本学科成员的学术成就和学术潜力进行考核和评估;创造学科成员知识增长和晋升机会同等重要的运行机制,使学科成员与学科组织共同成长;营造学科带头人、方向首席教授与学科成员之间进行交流、合作的共享环境,承认和肯定学科成员个人的知识产权;根据需要向学院提出设岗建议方案;根据学校任职条件和要求推荐校聘岗位受聘人选;成立咨询机构或学科性公司,开展社会服务;根据学校和学院的财政政策,学科实行自主理财制度。
3.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
学科带头人的角色和作用在于,设计组织的结构和组织政策、策略,规划组织发展的愿景;协助学科成员正确把握学科的真实情况,增强成员对组织使命的了解,促进每个人的学习和创造;发展学科的组织智慧,组织智慧的高低,并不取决于学科是否聘用了一群高职称、高学历的人,主要取决于组织能否有效地取得所需知识,能否利用知识创造新知识,组织内部是否广泛地分享知识,以及如何善用彼此的知识来带动进一步的创新成长;加强组织的知识整合,克服职位情结、部门情结,通过降低知识传递成本,达到组织知识整合的目的;建立透明、公平、民主的决策机制,以利于每位员工创造力的发挥。
当然,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学科制仍然需要在我国大学基层管理制度改革与建设的进程中,寻找更合法的制度依据,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改革、充实和完善,需要不断地赋予其合理性的内核。在今后学科制的实施过程之中,需要建立起与之相配套的机制,以达到学科制的预期目的。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实践中体现出其合理性,长久地保持学科制的生命力。
【作者单位:浙江工业大学】 (摘自《教育研究》2007年第2期,原文约8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