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发劣势
通过模仿发达国家,落后国家可以在短期内获得显著成效,这就是所谓后发外生型国家的后发优势。后发优势也伴随着后发劣势——落后国家倾向于用易操作的技术模仿代替艰巨的基本制度改革,最终可能导致改革失败或长远发展受阻,清朝的洋务运动是一个例子。目前中国经济发展也正遇到类似问题:如果政府职能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很难转变,而经济增长方式不转变,经济发展就受阻。大学的情况与此类似。
清末我国对西方近千年积淀而成的大学制度奉行拿来主义。1911年以前,日本显然是最重要的模仿对象;1911~1927年之间,中国大学转而模仿欧洲大学;后来又对美国大学模式产生浓厚兴趣,1926年国立清华大学成立,使这股崇美之风达到极致;此后又再次转向了欧洲大学。拿来主义使中国大学从无到有得以建立,相比而言,后发劣势一直很不突出。究其原因,民国时期政局动荡,当权者自顾不暇,大学环境相对宽松自由,无意间成就了中国大学史上的黄金时代。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大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为革命的延续(1949~1978年),后一阶段为改革的兴起(1978年至今),中国大学的后发劣势直到1978年以后才逐渐显露。
1952年,我国在苏联专家指导下实施院系调整,大学变得“支离破碎”,历史渊源被人为割裂。1957年,知识分子被下放改造。1961年,中共中央批准试行庐山工作会议上通过的《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教60条》),标志着中国高等教育试图走向国际化。但紧接着,“文革”铺天盖地,民国时期培养起的一代著名学者的集体智慧中断,让中国大学的各种努力,都前功尽弃。
可见,中国大学虽然号称百年历史,但从积累延续的角度来看,却一直处于流产状态,往往是还未起飞就已经坠落。恢复高考至今,短短三十年间,中国大学爆发出惊人的后发优势,取得巨大成就,同时,后发劣势也开始浮出水面。
关系秩序
大学的后发劣势首先体现为关系秩序。尽管1998年《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高校7个方面的自主权,但并未改变政府与大学之间的隶属关系。政府与大学之间缺乏清晰的权力边界,高等教育政策充满偶然性。关系秩序的盛行,不过是稳定预期缺乏下的理性选择。
与政府的亲疏远近,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所大学的发展态势,因此大学往往强化与政府的关系,并视之为核心竞争力。好在中国大学校长既是一校之长,也是政府官员,不同类型的大学校长对应不同的行政级别,这种双重身份正好方便了与政府行政部门官员的对接。
法规其表,关系其里;正式其表,非正式其里。这造就了中国大学的“奇观”:中国大学表面看似不自由(政府管得太多统得过死),其实具有很大的自由回旋空间。但这种自由回旋空间,带有强烈的“人治”色彩:操作缺乏透明度,一切都变得不确定。
大学外部环境若是,内部环境又如何?根据《高等教育法》规定,大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不是大学的最高长官,但负最高责任;党委不负最高责任,却是大学的第一把手。那么,党委书记和校长关系到底如何,孰先孰后,最终定夺依然要取决于关系秩序。
关系秩序对法律秩序的僭越加剧了大学行政本位,也产生了巨大的示范效应:大学内部人通过权力寻租(如学术腐败、职称评审、招生、教育乱收费等等),实现对政府膨胀权力的碎末式分享。最终,高教界全员寻租的局面形成。
值得指出的是,“关系”信仰引发了高教界诸多乱象,也引发了诸多新事物和新现象,如民办教育、名校办民校、独立学院以及公办高校贷款等。而当创新行为和寻租活动混迹一处,人们往往观其一不观其二,看不到资源与效率的无谓消耗,诸如以上所提到的这些新事物和新现象,其中机制至今尚未理顺,问题丛生而应对乏力。
“政治正确”
大学的后发劣势之二,体现为中式政治正确。如果单从关系秩序谈大学改革,就可能将大学混同于企业。大学的独特之处在于,思想是大学的天职。对于企业来说,迫切需要解决的,是政府限权问题;而对于大学来说,更需要解决思想松绑问题。
学术和政治的关系,长期以来是横悬在学者头上的一把利剑。1992年以来,随着商业化大潮席卷国内,政府开始高度嘉许一种规范的学院机制,鼓励高度专业化的学者。“思想家淡出,学术家凸显”,与官方意识形态保持一致,开始成为中式政治正确,开启了随后不断去政治化的过程:大学恪守与政府之间的某种默契,小心翼翼将言论控制在现有权力能容忍的范围之内,惟恐言多必失。
没有言论的自由,思想难以自由。对于思想受限的现实,高等教育研究者的身份尤其尴尬,他们既是当事人,又是研究者,对此有切肤之痛,但是落于纸面,又并非如此,往往体现为四种情况:
其一,立足于历史,开放于现实,平静中说理。尽管出发点是好好说理,但为了突出问题,也不免通过变形、夸张来强化反差。比较常见的是借助经典大学理念(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来反击。首先将大学历史做纯净化处理,使之完全超拔于历史真实之上,在此基础上,把当前大学与政府的关系简化为一组泾渭分明、大是大非的对立关系式,大学在现实世界中所遭遇的种种困境,于是被演绎为一曲曲经典大学理念遭到毁灭的挽歌。
其二,对敏感问题进行技术性处理,采取迂回方案,使用中性话语,把矛盾焦点转化为枝节修补,就事论事,避免对问题进行政治分析。
其三,把活泼泼的思想废黜在四平八稳的程式化语言中。这表现为套话,或者说“正确的废话”。
此外,还有常见的第四种情况,就是丢掉历史重量的纯粹术语移植(如所谓的文化研究),机敏而轻佻,华丽而空洞,在把玩智力游戏中获得顺从和冒犯的双重快感。
高等教育学界不过是整个学界的镜像。不讲政治的政治,已经成为学界真正主流的政治。这就形成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界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很多东西大家都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但落于纸面时又不得不这么说;还有些则明明知道是这么回事,但说出来时却是另一回事。
作为研究者,察觉不到问题,是能力有限;明知问题所在,却要强迫进行自我思想审查,并作出拙劣图解,不能不说是主体性的悲哀。
中国大学改革的政治实质
关系秩序源于政府权责不对应。权责不对应衍生“选择性适应”现象:权力部门的公共服务责任越来越弱,垄断资源寻利的权力却越来越大。换言之,如果没有对政府权力的制约,政府分权和放权的过程,就可能演变为政府“弃责争利”的过程。
比如20世纪80年代末市场力量开始渗入大学,但政府对大学的控制是增强而不是弱化。通过把经费、学生就业这样一些可能出现危机的事项更多地推向边缘、基层和大学,政府下放的多是责任和危机,而保留的则是控制权。
关系秩序使潜规则凌驾于正式法规之上,中式政治正确使大学思想受制于官方主流意识形态。这双重问题的实质,最终都可以归结为政府职能定位问题。在此可以套用北京大学教授张维迎在1999年针对国企提出的几个不可能定理:在政府职能不转变的条件下,真正的教育家不可能出现,政校分开不可能,大学预算约束硬化不可能,大学运作状况不可有效地约束学校决策者,以国家为主导的大学改革不可能解决经营者选择问题。
更直白地说,大学领导都是有一定级别的行政官员,就算有自己的教育理念,但他有什么动力将之付诸改革呢?大学仍要受到正规和非正规的限制,它有什么能力进行改革呢?大学自己不改革,政府再着急又有什么用呢?
可见,大学改革不仅是一个技术修补问题,更是一个政府体制改革问题。进一步说,中国大学改革从根本上来说乃是一项政治改革。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中国大学改革的着眼点是营造真正意义上的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这样一场艰巨的大学生态重建,必然悬系于宪政的完善,试图回避国家权力结构改造或者政治体制改革来谈大学改革,只能是一厢情愿的浪漫。
如果说基本制度的改革不能朝发夕至,那么在今天,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之后,国人的观念、文化、行为等等都发生了巨变,制度变革的社会心理铺垫已经基本具备。1978年,通过自身策略的转换,我国已经成功开启了社会的变迁。今天,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见证和思考三十年的是非功过之后,我们也有能力和决心,在大学改革问题上,开启新一轮的自我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