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休学创业”,当忌关门教学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7-21
12月10日,教育部正式公布近日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校要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鼓励扶持开设网店等多种创业形态。
1.高校当助力“学生创业融资”
教育部首次明确允许“休学创业”,用意很明显:通过政策激励、环境优化,提高我国大学生创业的比例,纾解大学生就业难题。
休学创业政策要实行,前提是建立弹性学制。而弹性学制的本质是完全学分制,学生可自主选择课程、求学时间。美国大学生选择在校和毕业之后创业的比例颇高(达20%),就跟这有关。我国高校多年前就提出要实行完全学分制,但由于缺乏办学自主权,大学无法自主设置专业、课程,大行其道的仍是学年制。有些高校还设立创业专业、学院,可灌输式教育下,其收效不尽如人意。别说大学生,就是教授的科研成果,通过验收束之高阁的也达90%以上。基于此,鼓励休学创业理应建立配套的弹性学制,创业成果和学分转化教学管理制度。在必修、选修课比例设置上,也进行对应的优化设计。
高校展开创业相关的系统教学,不能只是“课程外”的零星创业指导。此外,应建立全方位的创业支持体系:整合师资、经费和课程供给(包括咨询服务),并构建与外界的常态交流平台,收集、分析校园内项目。正如有些人说的:高科技企业成长过程中,高校是最前端——新生企业的种子(创意、人才等)诞生地,股权投资则为“后援”。这两者衔接很重要。据说英国私人股权融资的水平非常高,它每年提供大约38%的创业投资资金为大学生创办科技型企业提供资金。在这方面,国内高校该取人之长。
2. 国外是怎样鼓励大学生创业的
多种多样的在校创业培训项目。在美国,就有引人注目的“创业计划”竞赛项目,即让大学生参赛者就某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新产品或服务撰写创业可行性报告,在学界和企业界名流的指导之下,吸引风险投资。在美国,类似的项目已经有30余年的历史,名校参与者众多,运作方式也已经比较成熟。但此类项目往往是优中取胜、效率优先,有利于塑造和发掘商业和技术奇才,在增加受惠者数量方面的贡献有限,尤其是无法把“创业率”作为衡量指标。对于更多的就业创业者来说,还得通过更传统的学校创业培训“工作坊”模式提升素质、累积经验、寻求机会。
对大学生创业者实质性的政策扶持。近年来,美国企业员工就业创业比例明显下降,原因之一就是“沃尔玛现象”的出现。大公司以规模经济优势兼并了很多小公司,进而催生了新自主创业者的生存困境。作为大学生就业创业环境主要塑造者的政府,在工商登记、融资服务、税收减免、创业补贴等方面会对其大力扶持,更着力于改善社会经济运行环境,保障众多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这也让针对学生的创业扶持政策能更长久地发挥效力。
创业过程中的社会保障机制。在美国,政府制定的“工作分享”计划近年来取得不错的反响,该计划通过增加失业保险机制的灵活性,让员工可以以很低的工作时数保持就业状态,有志者可以更有精力、无顾虑地寻找创业目标。同时,针对创业失败者再就业的一系列法律保障措施也比较到位,如禁止雇主歧视失业者法、低收入青年群体投资促进法、再就业支持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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