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大学或将拉开一场深刻的体制变革,我们不妨把这次变革称作大学领域的“壬辰变法”。
1月10日在教育部的新闻通气会上,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表示,今年要推动所有高校全面启动章程制定或修订工作。大学章程好比大学“宪法”,在大学办学中居于主导地位,而此轮全国范围内大学章程的制定,目的就是实
现政校分开、管办分开,实现教授治校,保障大学的办学自主权。改革现有体制、清除行政化色彩、还学术专业与自由,这样的改革堪称“变法”,相信,这将会是2012年最引人关注的改革之一。
中国的大学体制承袭原苏联的传统模式,具有鲜明的计划体制色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曾发挥了很大作用,适应了当时百废待兴的国家建设。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计划体制的弊端不断显现,“管得过多过死”这一计划体制特征不仅严重束缚了经济的发展,同样也束缚了大学的学术发展。大学作为一个国家思想的堡垒与精神的孵化地,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水平将决定能为国与民提供什么样的智力支持、精神动力。古往今来,大学的发展规律告诉人类:越是尊崇学术自由和科学专业,越能够出现灿若星河的大师,也越能够为国家社会的进步提供最有价值的精神智力财富;反之则否。
“钱学森之问”一直像堵在这个民族胸口的一块石头,从国务院总理到各界有识之士,都在为“为什么我们的高校难出大师”上下求解。答案肯定不是唯一的,但是一个普遍的共识是:大学过度的行政化影响了学术这一特殊的精神活动,因为当高校围绕“权力”而不是“教授”运转时,学术的公转轨道、自转轨道都可能发生异化,毕竟,大师、大学问不是靠权力主导出来的,而是靠自由包容开放这些学术规律所培养出来的。
因此,还大学以办学自主权、限制行政权,就成为中国高教改革无法绕开的必由之路。
30多年的改革开放之路厘清了许多社会发展规律,其中之一就是“法治取代人治、制度保障进步”。保障大学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必须用法律为改革筑起篱笆,必须用制度为进步设定程序。由此可见,我们可以把今年全国公立大学的章程制定,看做一次大规模的法治实验,就是在一个个大学场域树立起保障学术发展的“小宪法”,无论是校长还是其他行政部门,在学术空间里都必须遵从大学的“小宪法”,教学、研究、开发、服务、资源分配、人才管理等等,都按照章程行使。众所周知,宪法精神的落实靠的是诸多具体法律的实践,而高校章程这一“小宪法”的落实,关键在于“教授治校”这一制度的实施。大学乃学术重地,没有比那些最专业的教授们更懂得学术规律的群体了,让他们按照章程、程序治校,才会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为大师的培养奠定厚实的土壤。
如果“壬辰变法”真的启动,注定是一场宏大复杂的改革,它不仅要改变既有的诸多体制关系,还是对利益关系的重大洗牌,带有利益博弈时代的鲜明特色。但是,只要真正本着良知道德,为国家与民众的长远利益着想,拿出足够的勇气与魄力,权力部门与大学、校长与教授、老师与学生、行政人员与教师等等,他们之间或多或少不合时宜的关系,都能在“法”的大旗下进行恰当的梳理归位,使大学“宪法”成为学术的守护神。
改革必有阻力,一旦顺应历史发展规律的按钮开始启动,就只能一往直前、义无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