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往年相比,今年的高校自主招生工作显得尤为热闹,在探索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道路上,多所影响力颇大的高校使出了浑身解数来抢占改革的高地。北大传承了往年的校长直荐制,清华力推包含了“领军计划”、“拔尖计划”、“自强计划”的新百年计划,中国人民大学“圆梦计划”备受争议的“家中三代无大学生”条款,三大自主招生联盟的延续及复旦、南开的撤出等等,可谓精彩纷呈。在现有制度框架内,这些积极的改革举措值得鼓励,其成效虽然一时难见分晓,但其价值根基和实践导向远远超出了自主招生的适用范畴。
在自主招生的硝烟在校际间弥漫之时,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推出的自主招生方案把有关高校招生的探讨引向了一个更深的层面。这也是北大首次新增的学院单独自主招生,并提出力促光华管理学院2012年的自主招生录取候选人中农村考生达到30%。在这项改革中,最应当引起关注的不是农村考生的比例,而是院系在高校招生活动中主体地位的确定,在此姑且将此称为院系招生。需要指出的是,院系招生不是按院系招生,后者主要指高校按照院系的学科门类进行招生,学生入学时先不确定具体的专业,而是按照宽口径、厚基础的原则进行培养,到了第二或第三学年,学生再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兴趣爱好等因素确定自己的专业或者专业方向。
从字面意思上看,院系招生主要区别于高校专门的招生部门来开展招生工作,但从根本上是要解决谁来招生更有效的问题,具体地讲,包括谁来制定招生标准、依据什么来制定招生标准和谁来进行招生决策。
首先,谁来制定招生标准。在基本上以高考成绩为唯一录取依据的招生体制中,在社会广泛接受的公平维度上来讨论招生标准恐怕并没有多少空间,其根本原因是分数及其使用方式的刚性。然而,在自主招生的框架下,这个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而且该问题的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招生标准的制定应当交给各专业的专家、教授。他们具有深厚的专业素养、丰富的专业实践和对人才成长规律的深切体悟。他们不是被象征性地征求招生方案的意见,而是实质性地操刀来勾勒出人才成长初期的轮廓。
其次,招生标准如何制定。从国家、社会等宏观视角来看,招生标准决定了高等教育资源的配置方式,但对于人才培养来讲,仅仅公平合理地分配教育资源是远远不够的。高等教育资源的配置方式最终指向的还是人才培养质量。在资源有限甚至稀缺的前提下,资源配置方式同样要遵循其能够被高效利用的原则。在高校招生环节中,践行这个原则的逻辑就是要把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分配给那些最有可能成才或成为创新性人才的“候选人”。在各个专业领域,什么样的人最有可能成才是招生标准的基本依据。招生标准需要围绕这一根本要求来制定:即学生当下的哪些特征能够准确而可靠地预测他们未来(至少是进入大学后)的成功或成就。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期间表现和平时成绩?班级排名?学科竞赛的获奖等级?各项综合素质?区分这些因素在预测学生成功或成就时的重要性,从教育学研究的角度来看并不是一项多么困难的事。区分出若干重要因素后,它们各自的权重以及相互之间的组合方式,就形成了招生标准的主要内容并能够承载高校在办学特色和人才选拔上的个性化追求。
最后是谁来进行招生决策。显然,高校招生的决策者也应当归于专家、教授。其根本原因在于:不管外在、预设的招生标准多么完备、科学,它在衡量学生的效度上总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学习兴趣、专业发展潜力、学习动机等影响学业成就的因素难以转化为可操作的指标并赋之一定权重。专家、教授的参与能够弥补招生标准的不完备性,实际上他们能够以一种难以言状的专业直觉来进行考量。然而这里有一个饱受争议的话题:专家、教授能够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而作出公正、公平的评判吗?这一点,一些高校颇具成效的经验已经给出了肯定的回答。在招生工作上,我们信赖专家、教授的专业权威,更应当坚信他们的道德自律。
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来看,高校究竟应该由谁来招生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招到可塑之才以及所塑之才的质量。但目前高校普遍采用的招生方式,实在要为当前的高等教育质量堪忧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