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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质生产力背景下新农科建设的内涵、挑战与实现路径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2-05 

◎摘  要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指引我国新农科建设的新理念。新农科建设要有新标准,要对标新质生产力,专业布局要有新突破,课程体系要有新内容,人才培养要有新模式,制度保障要有新举措,切实提高高等农林教育改革创新和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的能力。

◎关键词  新农科建设;新质生产力;高等农林教育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时指出:“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同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2024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的提出是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在我国时代化、特色化的发展,是各行各业挖掘发展新优势、创造新动能的理论指引。培养面向未来的新型农业科技人才,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更好地支撑农业强国建设,是我国高等农林教育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担起的历史重任。高等农林教育要把握好“新农科”建设的关键契机,加快涉农高校改革与创新发展,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回顾新农科建设的实践探索,我们必须意识到,不是所有高等农林教育的改革和创新都可以被认为是“新农科”建设。“新农科”建设的“新”在哪里,“力”往何处使,是下一步高等农林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突破口。
时代使命:回应农业强国建设与新质生产力发展新需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把农业强国建设正式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战略体系,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指明了目标和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农业强国,利器在科技,关键靠改革。必须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加快实现量的突破和质的跃升。”当前,世界农业面临诸多挑战,粮食安全问题将持续存在,农业资源受到限制,生态环境面临威胁,现代农业发展处在科技化、高效化、绿色化、可持续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通过科技创新,彻底改变农业传统生产方式,发展新质生产力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新质生产力发展不足是我国农业强国建设的一大短板。建设农业强国、实现农业现代化,既要有一般现代化农业强国的共同特征,更要基于中国特色。我国是农业大国,但还不是农业强国。在过去的60年里,我国农业经济保持着高速增长,农业总产值占全球农业总产值的22.5%,位列第一。但对标新质生产力和现代农业强国的特征,我国农业在生产效率、科技创新、高水平人才支撑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国前沿性农业科学技术发展仍然相对滞后,缺乏重大原创性成果。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从2012年的54.5%提高至2022年的62.4%,而发达国家科技对农业的贡献在80%左右;农机产品对进口的依赖较大,国产大农机与国外高端农机装备尚存在关键核心技术的壁垒。有研究显示,我国农业科技中国际领跑型技术仅占10%,并跑型技术占39%,跟跑型技术占51%。可见,现代农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我国农业发展转型的关键窗口期。
    建设农业强国,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离不开教育和人才。高水平农业科技人才支撑力度不足,限制了建设农业强国的进程。当前我国高等农林教育人才培养存在传统人才较多、复合应用型人才较少,整体素质偏低,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匮乏等问题。据调查,我国高水平农业科学家比例是0.049‰,而美国在这一数据上已达到0.738‰。
从以上分析中可见,推进农业强国建设,不能仅靠传统、常规生产力水平的提升,必须以新质生产力为引领,以新农科建设加快培养面向未来的新型农业科技人才,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未来已来:现代农业与农村之大变革时代
    当前,现代农业科技进步前景依然广阔。以基因技术、量子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技术、虚拟现实等为代表的第四次科技和产业革命已经到来,也同时带动了农业领域新革命。乌尔里希·森德勒在《工业4.0:即将来袭的第四次工业革命》中提出,技术创新带来的革命性变化不仅仅发生在了工业领域,农业、服务业也都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每一次科技变革都会带来农业领域的革新,推动农业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
    技术创新能够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农业领域的科技突破能够大大提高生产效率,使农业生产更加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但目前来说,相对于工业及其他行业,农业领域的数智化程度仍然较低。以物联技术为例,作为农业强国的美国目前也仅有约四分之一的农场使用2G或3G数字技术设备和网络链接,对农作物、畜牧的高级监测还依然有提高空间。未来,低功耗广域网(LPWAN)、5G、低轨通信(LEO)卫星等先进和前沿的数字连接技术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生产方式,如智能作物监控、无人机耕作、智能牲畜监测、自主农业机械、智能建筑与设备管理等。有研究数据显示,通过加强农业的物联网技术,到2030年农业将为全球生产总值贡献5000亿美元的附加值,使农业的生产率再提高7%到9%。
    技术变革能够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产业、新业态能够充分挖掘行业潜力,释放产业新的发展动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三新”经济占国家GDP的17%。农业科技革新催生了现代农业产业变革,农业发展目前逐渐呈现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特征,产业链条持续延伸,基因化、数字化、工程化、绿色化、营养化成为农业产业发展的新方向。合成生物学、干细胞育种等颠覆性技术推动细胞工厂、人造食品等新业态;居民个性化营养与健康需求衍生出食品定制新产业;基因工程、智能装备有效压缩了农业产出的自然依赖性;全链条协同创新推动农业生产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新态势。
    除技术创新与变革之外,农村的多功能、多样态发展目前也面临进一步拓展与繁荣的机遇。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支持下,顺应经济产业及居民与社会需求发展规律,必然会激发农业生产力进一步增量提质,持续促进农村多功能、多样态发展,从而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及生活品质。有研究显示,在新技术的推动下,农产品通过标准化生产、产后加工、品牌建设会增值5—10倍。
发展新质生产力背景下新农科建设的内涵及面临的挑战
    要更好地推进新农科建设,首先需要对新质生产力及新农科的内涵有深刻的认识。新质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下的最新演化和发展。新质生产力,重在“新”和“质”,“新质”的“新”是创新的新,“质”是高质量的质,是质变的质,代表着生产力各要素质的跃升。相对于普通生产力,现代农业新质生产力是以关键创新型农业科技突破为新质技术支持,以颠覆性数字技术为新质生产工具,以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为新质劳动力,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新质载体,释放农业发展新动能,发掘农村建设新功能。
    新农科建设要对标新质生产力,就要对新农科的内涵进行再度审视。对新农科的认识必须抛弃固有的“农”的思维和传统的发展模式,要有新理念和新目标。首先,要突破传统的农业观,“农”的概念在当下已发生重大转变,农业研究对象的内涵和外延也应当发生重大变化。“新农科”的内涵拆分开来就是“新农业”与“大农科”。“新农业”是以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技术交叉融合引领现代农业创新发展;而“大农科”不仅仅是农业的科学,更是涉农的科学,是肩负拓展“农”的边界由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延伸,引领农业新兴产业、新兴业态打造,探索农村特色发展等一系列使命的科学研究。基于这一视角,新农科的范围不仅仅涵盖“新农业”,而且还延伸到营养健康、医学和公共卫生、绿色发展、乡村治理、农业文化、三产融合等诸多新的领域。总之,“新农科”建设要体现前沿科技、先进发展观与创新发展业态的有机融合,由此才能真正助力新质生产力的进步。
    新质生产力必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引领者,创新时刻都在发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随时都会出现,但并非所有新的东西都叫“新质生产力”,新农科建设亦是如此。也就是说,不能把所有高等农林教育的创新改革全部当成是“新农科”建设。根据生产力理论劳动对象、劳动工具、劳动力三要素论,新农科建设对标新质生产力,劳动对象要对标农业先进业态而非传统业态,劳动工具要对标农业科技前沿而非常规科技,劳动者要对标创新领军人才而非技术应用型人才。因此,不能把新农科建设简单等同于高等农林教育的创新发展。以往,有的涉农高校在新农科建设的一系列工作中对“新农科”之“新”的内涵理解不够深刻,简单地将有关高等农林教育的改革创新都称之为新农科建设,这就会导致新农科的标准降低了,范围泛化,从而使新农科建设的影响力缩小,这不符合新农科最初设立的初衷和理念,值得认真反思。
    第一,新设农科专业需要精准回应新质生产力对科技创新与学科建设提出的新需求。新农科专业一定是瞄准最前沿的科技和先进业态,一定要走到产业前面去。自新农科建设工作启动以来,涉农高校加快专业结构布局调整,新增备案涉农专业88个,占新增备案专业的5.4%;新增审批涉农专业12个,占新增审批专业的6.8%。但对标新质生产力的标准要求,可以看到有的高校部分新设专业并没有对标先进科技和业态,并不体现新质生产力,难以达到新农科专业建设的标准。
    第二,升级改造后的涉农专业的知识体系构建需要满足对新质劳动力知识素养水平的新需求。随着科技革命的不断发展,智能化养殖、基因编辑、绿色营养健康等与农业相关先进技术产业不断实现新突破,而目前涉农高校的一些课程依然聚焦于传统农业的生产模式,明显滞后于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传统专业改造不能仅限于调整部分课程体系、部分课程内容,如果不对标新质生产力建设的需求,无论调整的比例有多大,都不能认为这样的专业升级改造是新农科建设的一部分。
    第三,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要继续深化涉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近年来,各涉农高校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上都有不少动作。但如果这种改革不是瞄准最前沿的新科技、新业态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就难以真正成为新农科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新农科建设一定是要瞄准世界农业前沿科技,实现农业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培养农科拔尖创新人才的改革。而各涉农高校还需持续深入探索培养新型农科拔尖创新人才的方式方法,进一步突破传统人才培养范式的限制。
创新无处不在,时刻发生,但新农科建设所需要的创新,必须对标新质生产力,否则就是对新农科概念的泛化,其结果必然是使新农科建设影响力和作用弱化,也不利于新农科建设服务农业强国目标的实现。
发展新质生产力背景下新农科建设的新发力点
    涉农高校是培养能够支撑、引领现代和未来农业产业发展新质农科人才的主要阵地。新质生产力对涉农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农科建设过程中一定要以发展生产力的新要求为标准,时刻反思学科专业布局与教育教学内容是否面向先进业态、紧跟前沿科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否面向支持创新领军型农科人才的发展。新农科建设应在以下方面积极探索,把准高等农林教育创新改革的关键发力点。
1.专业布局要有新突破
    面对世界未来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求,新农科专业布局要有一些“新”的突破和“质”的变化。一是要瞄准科技现今与未来发展方向,前瞻性地布局一批新兴专业和未来专业,将其他领域的先进技术创新、拓展融合到农业领域,同时把原始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此突破农业科学“卡脖子”技术,引领农业科技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要抓住教育部实施系列“101计划”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契机,通过对标前沿科技、先进业态,切实体现专业设置的先进性。二是要面向涉农产业发展前沿,加快传统涉农专业的改造升级,推动专业设置与农业产业发展需求精准对接,并在此过程中保证“质”的变化和效果。
2.课程体系要有新内容
    新农科建设对标新质生产力,一定要有更新、更高质量的课程体系。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农工、农理、农医、农文深度交叉融合,紧跟科技、产业前沿以彻底更新陈旧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传统学科体系内部具有各自的知识体系、范式和价值观,这导致了以往农学门类学科交叉的活跃度及贡献度较低,而这恰恰是新农科建设要着力突破的难点问题。另一方面,要对课堂、课程、教材等进行系统化革新,强化基础课程,突出专业课程,重视实践教学,培养具备国际视野、“三农”情怀,扎实专业素养及原始创新能力的领军型农科人才。纵观世界一流涉农高校,如荷兰瓦赫宁根大学、美国伊利诺伊大学等最新人才培养的定位和目标,他们始终将“促进创新,取得突破性的研究成果”放在首要地位,并且能够做到在相关领域居于世界领先地位。
3.人才培养要有新模式
    新农科建设要勇于突破传统办学定位,在高等农林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上有“新”的动作,从培养理念、培养标准、培养过程上有力回应现代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积极探索新型培养模式,打破现有的学科专业框架。例如,建设新农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特区,优先部署重大前沿性技术研究阵地,以前沿农业课题为导向组织科研人员、团队,通过跨学科融合寻求农业问题解决方案。各涉农高校还应当以产业为中心,建设创新高地并与学校人才培养深度融合,以问题为导向,通过项目式、订单式学习等构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的新型培养模式;试点开展“新农科头部企业伙伴计划”“新农科前沿科技伙伴计划”,联合农业领域其他参与者积极推动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大力开展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探索。
4.制度保障要有新举措
    新农科建设离不开高校高水平治理机制的保驾护航。对此,涉农高校一要借助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契机,加强新农科建设的顶层设计,打破专业布局和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上的制度壁垒,完善农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评价标准和模式;二要借力数字化转型,搭建课程平台、开展前沿交叉课程研发,引领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提升专业建设质量和特色,促进优质、前沿教育资源的融合与共享;三要依托新农科智库建设,瞄准全球农业科技新趋势、产业优化新方向、国际高等农业教育新动态等,开展持续追踪和深入研究,服务于中国特色高等农林教育改革创新与新农科建设。
新农科建设要通过对标新质生产力,提高农科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实现农业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提升涉农高校服务农业强国战略的质量和能力,助力我国在新一轮农业科技革命中取得竞争优势、赢得未来发展的主动权。

    [本文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服务农业强国建设的拔尖创新型农林人才培养路径研究”(课题批准号:2023GJSKT10)的研究成果]

    【作者林万龙  朱菲菲:中国农业大学,林万龙为中国农业大学副校长、全国新农科建设中心副主任】

  (原载2024年第21期《中国高等教育》杂志)

终审:唐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