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教授委员会制度是我校深化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2008年学校的重点工作之一。5月底学校正式出台《关于推行院系教授委员会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党发[2008]21号),并决定在动物科技学院和植物保护学院推行教授委员会制度,目前试点工作已取得了重要进展。
植保学院于6月27日召开了全员教职工代表大会,在经过民主推选候选人的基础上,选举出了由17名教授组成的学院第一届教授委员会委员。在教授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了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长江学者康振生教授被推选为教授委员会主任,张兴教授、吴文君教授和张雅林教授被推选为教授委员会副主任。由主任提名一致通过汪振明担任秘书。委员们还庄重地签订了个人承诺书,承诺以科学、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评议决策,严格遵守《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之规定。7月4日,召开了植保学院教授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审议并确定了学院各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本科生的教学组设置方案、研究生教学组设置方案和“211工程”建设三期项目经费分配方案,在上述有关学术方面发挥了教授的主导作用,使其方案更科学,执行更可靠。
动科学院于9月26日召开了全院教职工大会,经过中级职称以上科教人员投票,从19位候选人中选出15名教授委员会正式委员。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确定主任委员为陈玉林,副主任委员为昝林森教授、陈宏教授、杨公社教授,主任委员提名确定秘书为黎登寨。主任委员陈玉林代表全体当选委员向全院教职工做工作承诺。并于网上公示后,正式发文确认。
10月7日,动科学院教授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进一步学习了学校文件《关于推行院系教授委员会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内容,并制定了详细的动科学院教授委员会会议制度。会议上委员们就教授委会自身机构建设、教授委员会工作经费保障与管理、学院公共科研平台建设和管理、学科队伍建设建设建议等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充分讨论,并形成了具体的建议,有待于进一步细化形成可行性方案或者办法,予以执行。例如建议教授委员会下设4个工作小组(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和三个副主任委员分别牵头相关工作小组,各小组成员可以另外聘用一些教授委员会以外的其他教师或退休教师参与相关工作,这个建议正在落实之中。
植保学院和动科学院在教授委员会制度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科学精神,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选举出了职工信任、学术水平高、愿意为学院事业献计献策的教授委员会委员,并积极开展工作。通过召开教授委员会会议,打破了在学科建设、学术发展、科研条件建设等方面行政权力主导局面,充分发挥了教授的群体智慧,使教授群体和学院行政之间既相互协作,又相互监督的管理运行机制,得到了广大教职工和专家的拥护和支持。
园艺学院和经管学院虽然没有列入试点单位,但是为了提高学院管理决策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上述两学院也按照《关于推行院系教授委员会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分别于10月20日和22日相继进行了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并正在制定工作规则等。随着教授委员会制度在各学院试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必将为我校全面推行该制度提供更好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