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系、部、所):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关于第三轮学科评估材料填报补充说明的函》(学位中心函〔2012〕1号)的通知精神,学位中心对部分学科、门类的指标体系和简况表进行了修订和细化,并将有关政策解读、部分指标内涵界定及填报有关问题进行了补充说明。现将有关文件及简况表电子版予以转发,请各学院(系、部、所)认真组织学习,并以此为准填报相关评估材料
附件:《关于第三轮学科评估材料填报补充说明的函》
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