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学院(系、所、部)、学科群:
根据教育部1月8日《关于发布<“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体系(试行)>(高校填报部分)的通知》(教研司〔2020〕1号)精神,要求高校在3月10日之前完成“双一流”动态监测数据报送工作。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结合2019年12月19日会议任务安排,现就做好监测数据填报安排如下。
一、填报数据主要构成
“双一流”动态监测指标体系包括大学监测指标体系和学科监测指标体系构成。两个指标体系都是由一级监测项目、二级监测要素和三级核心监测点构成。“双一流”动态监测指标分为定量监测点和写实性描述两类,同时允许学校自列监测点,以“其他标志性成果”予以补充,以体现学校监测指标以外的其他特色及亮点工作。(详见附件1)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填报任务分工
1.“双一流”建设办公室负责填报工作组织协调、数据审核、系统上传报送等工作。
2.大学监测指标体系由相关部门会同学院负责填报。处室牵头填报任务具体见附件2,学院填报任务具体见附件3。所有学院(系、所、部)均需填报。
3.学科监测指标数据由学科群牵头,会同有关学院负责填报,具体任务见附件4。
三、工作要求
1.动态监测是“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部署安排,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保证按时完成数据填报。
2. 为便于协同工作,请相关部门指定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数据填报和写实材料的撰写。各学院(系、部、所)原则由主管办公室的副院长(副主任、副所长)负责数据填报工作。请各部门及学院于1月14日前将具体负责同志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3. 各单位填报数据前要认真阅读表格下面的填报说明,准确把握数据内涵,保证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写实材料要高度凝练、言简意赅,突出优势特色和成效。
4. 各学科群要组织相关学院认真研究指标体系内容,紧扣学校《一流大学建设方案》及学科群建设方案,共同做好数据填报和写实材料撰写。
5.请各部门在填报数据及写实材料以外,认真研究学校其他未列入监测指标体系的标志性成效,以数据或写实的方式填报。写实材料一般不超过500字。
四、工作进度安排
1. 请各学院(系、部、所)于2月10前将填报数据报送“双一流”建设办公室,由“双一流”建设办公室分送相关部门。
2. 请相关部门在整理本部门已掌握数据的同时,要及汇总、筛选学院提交的基础数据,最终形成填报的数据和写实材料,于2月14日前报送“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3. “双一流”建设办公室于2月2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经汇总整理后,提交学校研究审议。
4. 学校审议通过后,由“双一流”建设办公室按照教育部要求于3月10日完成网上报送。
附件:
1.“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体系(试行)高校填报部分
2. 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院、推广处、党委宣传部、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国际处、国际学院、团委、就业中心、教育基金会;党委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体育部任务文件包
3. 学院任务文件包
4. 学科群任务文件包
联系人:唐兴芳 87080985 18991299189
赵 磊 87080985 18009248949
工作邮箱:shyl@nwafu.edu.cn
党委校长办公室 “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2020年1月12日